但她不想嫁人,她想成为飞骑,想像她父亲一样,穿着银白色的甲胄,在空中驭枪杀敌。
哪怕最后也同他一样,与一匹勇猛又美丽的飞马,共坠深渊呢。
也比嫁给一个市井村夫,让自己的后人,一遍一遍重复伴侍的命运强。
小伴侍九岁起,就为目标做着准备。
她用不穿裙子,换来了旁听大小姐骑术和枪术课的资格,并求灶头劈了一根细长的柴火棍,在夜深人静时,偷偷在后山树林练习。
那时,她又矮又瘦,轻得像根火柴,不敢骑小天马驹。
就拿府里的猪狗当马骑,时常摔得满脸淤青,惹得戚不摇大笑不止。
十一岁时,她有了练枪的同伴,是江长工的大儿子江城。
大了左科一岁,细高瘦的身条下垂眼,个性肺腆,见谁都喜欢咬嘴唇。
“爹说,军饷不用交税。”男孩咬嘴,“而且还有肉吃。”
“只有飞骑才有肉吃,步兵跟我们一样,都吃野菜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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