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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一对比,竟然是那几套衣服更赚钱!
“摆摊不是长久之计,要做大做强还是要有固定的店面。”
白棉一边挑挑拣拣,一边对周兴旺输出:“干重活苦活的农民,衣服鞋子注重实用性和价格;坐办公室的人更注重款式和质感,这是两个不同的消费群体……”
她说的浅显易懂,周兴旺隐约明白做服装生意,瞄准客户群体很重要。
就像百货大楼里的高端服装,对应的客户是高收入人群,因此哪怕溢价数倍也照样有人买。
虽然买得起的人少,但是利润高,卖出一件,抵得上低端服装十件甚至更多,成本却比多件低端服装少。
白棉选择合伙的那一刻,就想好了要走的路线,现在是对周兴旺进行考验,先让他心里有个数。
档口老板听的津津有味,等白棉选好衣裳,他认真打量了好一番:“你年纪不大,懂的倒挺多。”
白棉立马讨便宜:“谢谢老板夸奖!
看在熟人的份上,打个折呗,说不定以后有机会长期合作。”
档口老板手一摆,不带一丝犹豫:“不熟,我跟你不熟!
想打折,门都没有!
想跟我长期合作的人多得是,你慢慢排队吧!”
白棉:“……”
好狠!
我不要面子吗?
扛着一包衣服回到招待所,不出意外再次遭到服务人员的白眼。
白棉不爽归不爽,不至于为这点事大吵大闹,就让周兴旺留在房间看守货物,自己去火车站买票。
谁知这一去,竟然遇到一个意想不到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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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兄!”
“嗯!”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但不管是谁。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对此。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可以说。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镇魔司很大。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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