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往下看,才翻到第五页,我就已经耳根发烫。
闺中小书对如意郎君的肖想,如何邂逅如何成事,其实大同小异。
但这位天圣显然天赋异禀,他无论打毬游玩、外出征伐还是治国理政,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位一见钟情的闺秀。
他将她霸占,去哪里都带在身边,白日无限风光,夜里无限春光。
我囫囵吞枣地大致翻了翻,才看到二十页,已经看到了三种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姿势。
其中描述详尽,堪使得我这自视见多识广的人老脸一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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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玉说得对,黑市里什么都有,真是世风日下。
令人气愤的是,这书里的闺秀什么都尝过了;我这正主虽然已经和子烨生了两个,却仿佛白丁。
我越想越不快,想把这破书塞回箱子里,却又忍不住又想看看还有什么新奇的东西是我不知道的。
正当我往下翻,外头传来通报的声音,说子烨回来了。
我一下回神,忙将那书塞进箱子里,然后四处张望,将那箱子塞到床下。
手忙脚乱之态,犹如一个急着藏赃物的贼。
“他们睡了?”子烨进来之后,问道。
“刚睡着。”我迎上前去,问道,“可用过膳了?”
“用过了。”子烨说着,走过来,两只眼睛只盯着我看。
“怎么了?”我问。
“你忘了今日是什么日子?”
我愣了愣,很是迷茫。
“什么日子?”
“十一月十九。”他说,“你我第一次见面。”
我:“……”
这事,我自是知道的。
我和子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是在这宫中的御花园里。
那次不大愉快,他冷冰冰的样子,全无别人待我的殷勤,让我很是记仇。
但奇怪的是,我却一直记得这是哪一天。
子烨原本并不记得。
去年的这一天,我们在洛阳,我跟他提起了这事。
他还一脸错愕懵懂。
说他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不仅对我很是客气,还打算和我多说几句话。
是我扭头便走,全然不把他放眼里。
此事日久,各说各的,掰扯无趣。
于是我要求他每年的这一天都要记住,且要有所表示。
子烨答应了。
但没想到,我忘记了。
“哦,”我讪讪道,“是这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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